- 举报采购商
- 发布日期:2012-06-26 | 查看次数:585次
1、提交投诉
若供应商发了货,却未收到采购商的货款且联系不到买家,请尽快向双赢商务提交投诉。
举报方式:登录会员帐号-我的帐号-投诉举报
2、保留凭证
请您切记保留您的发货凭证,买卖双方交易约定证明,与采购商联系往来的信件及与客户聊天记录等资料。
3、报警
若确定对方行为已构成欺诈,且金额已达到我国《刑法》规定的600元起算点(对方涉嫌刑事诈骗罪),您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请您带上交易中的相关凭证到当地公安机关网监科报案。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提醒:请不要向陌生人提供您的相关证据,即使对方称是帮助您集中报案,也要预防犯罪嫌疑人毁灭证据。
备注:提交投诉事件时,请填写事件类型,主题,联系人,邮箱等内容,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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