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产品禁止发布规则
- 发布日期:2014-03-21 | 查看次数:530次
双赢商务禁止发布的产品信息定义
禁止发布的产品信息:包含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产品及服务、不适合在网络平台发布的产品等。
双赢商务用户在发布产品信息前,应当仔细阅读《产品发布规则》,并予以遵守。由于发布下列产品信息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相关用户完全承担,与双赢商务无关。一旦双赢商务发现有任何违反本规则的产品信息,双赢商务有权立即予以删除,并保留警告、暂停服务,直至终止服务的权力,请各用户自觉遵守。
双赢商务禁止发布的产品信息规则
禁止发布的产品信息
一、电子通讯器材
(一)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如针孔摄像机、隐形摄像机、眼镜摄像机、口香糖摄像机、钢笔摄像机、领带摄像机、隐形耳机等
(二)其他可能危害他人安全、利益或者用于违法目的的物品,如撬锁设备(万能钥匙)、解密软件、导弹发射程序、汽车反雷达测速仪、车用电子狗、 GPS预警器、银行卡复制设备、遥控信号拦截器、加油机干扰器、汽车跑表器等;
(三)短信群发类硬件设备、短信群发类工具,如短信猫、CDMA MODEM、GPRS MODEM等;
(四)电视棒、卫星干扰机、中星9号等;
二、印刷制品商务服务
(一)任何形式的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件及政府文件,如身份证、档案、各类许可证、介绍信、学历证书、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或者文件等;
(二)伪造、变造的物品,如伪造的证件、票据、钱币、执照和许可证等;
(三)论文代写、枪手代考类服务;
(四)任何形式的需通过正规途径申领的票据,如发票、核销单等;
(五)涉及任何形式的泄露个人隐私或者公司商业机密,如QQ聊天记录查询、公司商业资料等;
(六)医疗卫生服务信息,如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心理健康咨询等;
(七)网络游戏虚拟类商品,如网游帐号、游戏装备、游戏外挂、网络私服等;
(八)非法服务,如信用卡套现、社保卡套现、医保卡套现;
三、非法所得物
(一)走私、翻新或造假的数码类产品,如水(黑)货、港行、欧版、三码机、五码机等;
(二)非法所得之物,如走私、盗窃或抢劫所得物品;
四、管制药品、药械
(一)特殊药品及原料药(治疗性功能障碍,肿瘤,糖尿病,艾滋病,癫痫,红斑狼疮,性病,乙肝,白癜风药品,戒毒药品,抗生素成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等);
(二)处方药;
五、管制器具
(一)警用器械,如警棍、手铐、脚铐、警服、警帽、警笛、警徽等警用器材;
(二)管制刀具,如匕首、弹簧刀、靴刀或带有自锁装置的刀具等;
(三)其他武器,如具有较大杀伤力的弓弩、吹箭、弓箭、弹弓及配件等;
六、枪支弹药
(一)任何形式的枪支(包括枪支配件)、弹药及仿真枪等,如枪械、枪械仿制品、子(炮)弹、枪支瞄准器、消音器、麻醉注射枪、射击枪等;
七、管制化学品、爆炸品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燃、易爆物品、兴奋剂、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如火药、炸药、雷管、胡椒醛、黄樟素、麦角胺等;
八、色情暴力
(一)黄色淫秽物品、性服务,如成人影碟、色情写真、情色小说等任何形式的淫秽书籍、出版物等;
九、毒品、吸毒工具
(一)毒品(含毒品原料)暨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条例进行控制,如海洛因、可卡因等;
(二)吸毒工具,如冰壶、烟枪等;
十、反党反政府类:
(一)含有反动、种族或者宗教歧视或其他法律所禁止的出版物、文件、资料等;
十一、伪劣商品
(一)部分保健食品,如带有减肥、丰胸、壮阳功能的食品;
(二)被国家相关监管部门通告并曝光的属于质量不合格类的产品,如假药、地沟油、问题奶粉等;
十二、国家重点保护物种
(一)野生动物、世界国家保护类动物、濒危动物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及其制品,如象牙、犀牛角、熊胆及玳瑁制品;鱼翅及鱼翅制品;
(二)特殊保护物种,猫皮、狗皮等制品;
(三)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中明文规定重点保护的珍稀植物及其制品,如野生红豆杉;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不得买卖的文物,如馆藏文物,出土文物,国家保护级文物;
十三、赌博类
(一)赌具,如吃角子老虎机、老虎机上分器、透视麻将、透视扑克、红光扑克、摇控骰子等;
(二)彩票,不具有效性和流通性的为收藏目的转让的情况除外;
十四、烟酒类
(一)烟草、烟草制品,如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香烟等;烟草专用设备;
十五、其他类
(一)流通人民币,任何人不得出售或购买正在流通的人民币;
(二)保健食品、药品、医用器械产品类信息不能违反广告法,如内容中出现“治疗”、“最新科学”、“安全无毒副作用”、“药到病除”、“无效退款”;
(三)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信息,如假冒商品信息,侵犯他人版权或者专利权的产品,非法复制品(如盗版、翻录、备份、盗录等)、软件程序、电视游戏、音乐集、电影、电视节目或照片;
(四)根据《军服管理条例》禁止用“军需”、“军服”、“军品”等用语招揽顾客。 玩具 书籍、游戏类除外;
(五)根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或本网站认为违反公共良俗而不应贩售的物品。
- 关于我们
- 新闻信息
- 欢迎合作
- 隐私安全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