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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货款担保
        • 发布日期:2020-04-15

      • 尊敬的采购商,由于该服务双赢商务还在完善中。。。给您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开通时间:2014年 7月18日,官方完善该服务后将进行网站公告和站内信通知会员,届时请您留意。


        双赢商务策划部  201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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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名称:广州米尼琪贸易有限公司
          支付宝账号:136641644@qq. com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美林海岸花园支行
          收款单位:广州米尼琪贸易有限公司
          账号:44001580047052501257
          备注:不需要开具发票的汇款账户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市广州大道支行
          收款单位:广州米尼琪贸易有限公司
          账号:3602072209200577638
          备注:需要开具发票的汇款账户

      • 双赢商务增值服务协议
      • 双赢商务增值服务协议
        双赢商务是由广州米尼琪贸易有限公司独立开发、运营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如果您想申请购买公司旗下的增值服务,您的申请、使用行为将被视为对本服务协议全部内容的知晓、认可与同意遵守。
        一.接受
        1. 您知晓、认可并同意遵守双赢商务《双赢商务用户协议》。
        2. 当您申请购买成为双赢商务旗下增值服务时,您知晓、认可并同意遵守增值服务本身的合同协议。
        3. 双赢商务有权在必要时更新本协议。本协议的每次更新都会在双赢商务上即刻发布,并立即生效。 如果您拒绝接受新的协议,您必须放弃使用双赢商务提供的服务;若您继续使用双赢商务,则表明您知晓、认可并同意遵守新的协议。  

        二、费用
        1. 双赢商务的增值服务为付费服务,具体收费标准参见双赢商务上公布的各种增值服务的报价。
        2. 用户向双赢商务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后,方可使用双赢商务旗下增值服务的功能。  
        3. 双赢商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单方调整价格标准和支付条件。  
        4. 增值服务在服务开通后、期满续约前,不受在此期间双赢商务旗下的增值服务价格调整的影响。  
        5. 会员如在服务期满前请求暂停或终止双赢商务旗下的增值服务的使用,已收取的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6. 会员如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用户协议》、本协议,或双赢商务相关协议、规定、规则、程序和惯例,被双赢商务中止或终止相关服务时,已收取的服务费用不予退还。

        三、服务期限
        1. 双赢商务旗下的增值服务有效期根据会员购买的服务类型而定,以增值服务的合同协议为准,自增值服务实际开通之日起计算。期满服务终止,会员可选择续约,否则将自动转为免费会员或停止服务。  
        2. 如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用户协议》、本协议,或双赢商务相关协议、规定、规则、程序和惯例,双赢商务有权中止或终止相关服务。  
        3. 双赢商务旗下增值服务在服务届满前可按最新的增值服务合同协议向双赢商务提出续约申请。在服务届满前申请通过双赢商务的审核且支付相关费用后,增值服务的服务期限将顺延。

        四、使用增值服务的权利和义务
        1. 申请购买成为双赢商务旗下增值服务的会员,必须接受双赢商务的审核。双赢商务对用户的营业场所、证件执照等进行核实。
        2. 购买了增值服务的用户您有责任对您的账户和密码进行保守秘密,并且您同意对在您的账户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双赢商务保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自决定拒绝服务、关闭账户、清除或编辑内容或取消订单的权利。您可以在增值服务网站会员后台修改您的个人信息和帐户密码。
        3. 会员在使用双赢商务提供的服务时必须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利用双赢商务进行任何非法活动,诚信、守法经营;遵守所有与使用双赢商务有关的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4. 增值服务会员如因违反本协议规定的义务给双赢商务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

        五、双赢商务的权利和义务
        1. 不论在何种情况下,双赢商务均不对由于Internet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电力故障,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生产力或生 产资料不足,火灾,洪水,风暴,爆炸,不可抗力,战争,政府行为,国际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2.不论是否可以预见,不论是源于何种形式的行为,双赢商务不对由以下原因造成的任何特别的,直接的,间接的,惩罚 性的,突发性的或有因果关系的损害或其他任何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或利息的损失,营业中断,资料灭失)承担责任。该条款可以扩展到法律所排斥的或不受法 律约束的范畴。
        (a) 使用或不能使用本服务
        (b) 通过本增值服务购买或获取任何商品,样品,数据,信息或进行交易等,或其他可替代上述行为的行为而产生的费用。
        (c) 未经授权的存取或修改数据或数据的传输。
        (d) 第三方通过服务所作的陈述或行为
        (e) 其它因与服务相关事件,包括疏忽等,所造成的损害。
        3. 双赢商务对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均不作承诺和保证;如因双赢商务原因,造成增值服务的不正常中断,会员有权向双赢商务申请顺延被中断的服务时间。期间双赢商务不承担会员的其他任何损失。
        4.无论何种情形,会员同意双赢商务对会员使用增值服务所致的损害的赔偿限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所有与使用服务相关的诉讼时效应为自侵害发生之日起一年。

        六、服务终止
        双赢商务有权在下列情况下中止或终止用户的增值服务:
        1. 会员违反了本协议或《用户协议》或增值服务合同协议的任一条款。
        2. 据此协议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相关说明而终止服务。
        协议期内,在用户被第三方多次投诉等合理情形下,为避免双赢商务和其他用户的损失,双赢商务有权以电子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会员后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通知到达会员处时终止。合同解除后,会员有权凭双赢商务就增值服务合同开具的发票原件要求双赢商务退还未履行部分期限的合同价款至会员名下的指定账号。

        七、法律适用及管辖
        1. 本协议的订立、变更、执行和解释,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与本协议有关的某一特定事项缺乏明确法律规定,则应参照通用的国际商业惯例和行业惯例。
        2. 如因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米尼琪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双赢商务保留对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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